俱乐部女职员觉得在工作上被常务委员处处刁难,忍无可忍向管理层投诉但不成功,最后离职。被投诉的常务委员当上俱乐部主席,并且发起官司起诉前女职员诽谤,但被高庭法官判败诉。


起诉人特伦斯·费尔南德斯(Terrence Fernandez)原本是实龙岗花园乡村俱乐部的一名常务委员,主管与会籍有关的事务,直至2018年6月当选俱乐部主席。他已卸下主席职务。答辩人林绍莹则是在2017年1月加入俱乐部,担任会员关系经理,隔年7月离职。俱乐部的前总经理吴杰金也被列为本案的第二答辩人。


根据高庭日前发出的判词,特伦斯与林绍莹的工作关系向来不好。林绍莹开工才三个星期,就向人事部反映她在工作岗位上“感受到巨大压力”。2017年4月,林绍莹向俱乐部高层投诉特伦斯,指后者经常在工作上贬低她,与他共事非常痛苦。高层出面调解后,两人握手言和,但紧张的工作关系仍然没有改善。


2018年1月,即在俱乐部工作一年后,林绍莹再次向管理层投诉特伦斯,指责特伦斯频频羞辱与恐吓她,让她感到受害。林绍莹也一一列出具体例子。俱乐部对特伦斯展开纪律聆讯,最后裁定林绍莹的指控不成立。


特伦斯不肯罢休,他入禀高庭起诉林绍莹对他做出诽谤性言论,所写的投诉信内容等于把他刻画成一个“心理变态”,恶意诋毁他的名声,以阻挠他竞选俱乐部主席的职位。


法官:部分内容虽有损形象 女职员投诉不构成恶意诽谤


高庭法官邓碧云审理后裁定,林绍莹对特伦斯所做的投诉,部分内容有损后者的形象,例如说特伦斯“难搞”,有的则是芝麻绿豆的小事,或是属于客观陈述,但都不足以构成恶意诽谤。任何读到投诉信的人都会明白,此事关乎两个在职场上合不来的人,因此不会轻易相信投诉信的内容,而是等到真相水落石出后才做出判断。


此外,林绍莹写投诉信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保住饭碗。在法官看来,林绍莹当时确实在工作上感受到压力,想寻求解决方案。因此,诉方起诉林绍莹诽谤的指控无法成立,法官最终判特伦斯败诉。(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