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委员指出,起诉人傅家豪与银行职员之间的通讯等证据揭露,他在签署投资文件时,清楚知道投资产品与大华银行无关,银行职员没有对他做出虚假陈述。
在投资失利损失近66万元后,男子指责大华银行客户关系经理欺骗他,让他误以为投资产品是经过银行认证和获得担保的项目,为此起诉银行追讨投资款项,但男子被判败诉。
高庭司法委员指出,起诉人傅家豪与银行职员之间的通讯与其他证据揭露,傅家豪在签署投资文件时,清楚知道投资产品与大华银行无关,银行职员也没有对他做出虚假陈述。
根据高庭上个月底所发出的判词,2017年至2018年间,傅家豪是大华银行的客户,与该银行的客户关系经理王贤伟逐渐成为朋友,并且在后者的协助下,通过大华银行进行债券投资。
傅家豪声称,同一期间,王贤伟也建议他投资一家名为PixelTrade的公司。根据诉方的说法,王贤伟称该投资是获得大华银行认证的项目,每年为投资者取得介于7%至8%的投资回报;若改变投资意愿,银行也担保投资者可以在一个月内拿回本金。而且,王贤伟的许多同事也有参与这项投资。
指银行应为职员行为负责
2017年10月和12月,傅家豪两次指示银行把他户头里的款项转给PixelTrade作为投资,总额为50万美元(约65万9080元)。过后,傅家豪的投资一直无法回本。
傅家豪自称向来是保守的投资者,不愿承担任何投资风险,王贤伟对他的投资倾向也知情;若不是王贤伟的虚假说辞,他不会投资PixelTrade。既然王贤伟是大华银行职员,银行有责任为其职员的行为负责,赔偿傅家豪的损失。为此,傅家豪发起官司索赔,案件于去年8月在高庭开审。
大华银行则澄清,PixelTrade的投资项目与该银行无关,银行职员也未曾欺骗傅家豪,或对他做出任何虚假陈述,包括谎称该投资获得银行担保。
司法委员安德烈在判词中指出,从傅家豪与王贤伟之间的手机短信看来,后者没有说过诉方在索赔书中所声称的虚假陈述。傅家豪在签署投资文件时,理应读了文件上有关投资条件的内容,如果他没有这么做就盲目投入几十万元,是他自己的疏忽。
而且,傅家豪在投资期间都是与PixelTrade直接沟通,而非通过大华银行。投资失利后,他上警局报案并且向银行投诉,但投诉内容主要针对PixelTrade,他也没有表示自己被王贤伟欺骗。
综合所有证据,司法委员认为,王贤伟没有误导傅家豪,后者清楚知道PixelTrade的投资与大华银行无关,该投资也并非零风险。银行只是按照傅家豪的指示,把他的投资款项转给PixelTrade,它没有义务为傅家豪的投资失误承担责任。(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