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张楚夏案发时是一家国际公司的物流主管。他被指在公司两度为中国货运路线的项目公开招标时,与妹妹张穗碧串谋,将公司机密透过妹妹泄露给两家中国公司,协助它们得标。两家公司将得标项目的10%作为回酬转给兄妹,两人获得约232万元的贿款。


在科技公司担任高管的哥哥与妹妹串谋,将公司机密通过妹妹泄露给两家中国公司,两度协助后者标得合约,并从中受贿232万余元,兄妹俩昨天双双被判监。


哥哥张楚夏(72岁)和妹妹张穗碧(68岁)各面对51项控状,包括受贿和转移贼赃控状。


两人不认罪,经审讯后,皆被判罪成。兄妹分别被判坐牢50个月和41个月,妹妹也须偿还232万零864新元罚金,相当于所有贿款。若无法缴付罚金,她须另外坐牢18个月代替。两人不满罪成和刑罚,有意上诉。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张楚夏案发时是希捷科技国际公司物流部高级主管,公司在2006年和2009年两度为中国货运路线的项目公开招标,岂料他与妹妹串谋,将公司机密透过妹妹泄露给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和飞力国际运输,协助两家公司得标。


两家公司则将得标项目的10%作为回酬转给兄妹,两人获得超过1135万人民币(约232万元)的贿款。


后来,张楚夏从妹妹的户头转了一笔70万余元贿款到自己的银行户头,并于2012年帮妹妹在武吉知马路上段谦道一带购买一个公寓单位。


不过,兄妹全盘否认收取贿款。张楚夏辩称,他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告诉妹妹,绝不是“公司机密”,帮妹妹买房的钱也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张穗碧也称,她当时在Twin Palms公司工作,为两家中国公司提供“合法”的招标咨询服务,那笔钱是她赚取的“佣金”。


控方:两被告为避嫌利用中间公司干案


控方反驳,Twin Palms隶属张穗碧的前男友,两名被告为了避开嫌疑,才利用该公司当“中间人”协助两家中国公司得标,过后也特意让两家公司将贿款转到前男友的银行户头,以制造让两人置身事外的假象。


实际上,张穗碧握有前男友银行户头的“实权”,可随意动用户头里的款项,贿款最终汇入她的户头。


控方表示,哥哥罪责比妹妹重,两人也干案超过三年,且涉及跨国犯案,吁请法官严惩。


贪污调查局昨天发文告说,由于案件涉及中国公司,该局在案发后与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展开合作调查此案。


文告指出,根据防止贪污法令,贪污调查局具有境外管辖权,新加坡人在国外犯下贪污罪行,同样难逃法网,会被该局绳之以法。(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