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的律师八年前为她的资产设立信托基金,儿子指律师在过程中专业行为不当。原本投诉被拒的儿子昨天上诉得直,最高法院上诉庭罕见指示律师公会,必须对相关律师展开纪律调查。
一名律师协助身家超过2亿元的老妇设立信托基金,结果被指过程中专业行为不当,遭老妇的儿子向律师公会投诉。原本投诉被拒的儿子昨天上诉得直,最高法院上诉庭发出指示,律师公会必须向法庭申请,对相关律师展开纪律调查。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在昨天发出的书面裁决中指出,法庭一般上不会强制其他决策单位如律师公会,以何具体形式去执行其职务,但本案属于特殊和罕见的情况,当中涉及可能严重违反律师专业操守和影响公众利益的行为。
老妇来自本地显赫家庭法庭判词没透露她名字
目前80多岁的老妇来自本地一个显赫家庭,因老妇已失去心智能力,法庭判词没有透露她的名字。
老妇是在父亲逝世后继承了约2亿元遗产,预料日后还会收到另一笔1亿元遗产。她的丈夫已在2007年逝世,三名子女关系不佳,其中女儿与女婿曾与老妇的姐妹对簿公堂,争做老妇的代理人,最后法庭决定为失智老妇委任专业代理人。
2010年,老妇通过一名律师的协助,为自己的资产设立信托基金,判词同样没有透露律师的名字。八年后,老妇的儿子向律师公会投诉该律师,指后者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做出不当的专业行为。
但律师公会拒绝对该律师展开纪律调查,理由包括老妇儿子并非该律师的客户,以及根据律师专业法令,所有投诉时限为六年,老妇儿子却是在事发超过六年才做出投诉。
儿子过后向高庭申请,指示律师公会展开纪律调查,高庭法官去年初做出裁决时,只是谕令律师公会检讨其决定,但没有强制公会展开调查。儿子于是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
三司在判词中指出,高庭发出指示已长达11个月,律师公会却迟迟没有检讨不展开纪律调查的决定,所给的理由是“不希望被视为对私人投诉者的要求屈服”。
三司解释,本案涉及律师是否做出不当专业行为的问题,这将影响公众的利益,同时也属于法庭可审裁的范围。至于老妇儿子事隔超过法定的六年才提出投诉,三司指出,儿子已合理且充分地解释拖延的缘故。三司考虑后,决定谕令律师公会向法庭申请,对本案的律师展开纪律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