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满对方擅自拆除挂在美芝路琼州大厦门面超过30年的“海南会馆”招牌,潘家海也指责天后宫阻止海南会馆使用大厦设施,以及没有按照协议拨款给会馆。
海南人社群的纷争再起硝烟,牵及“海南会馆”招牌被拆风波的官司昨天(2月4日)在高庭开审。新加坡海南会馆会长潘家海要求法庭下令将琼州天后宫清盘,并把后者所持有的超过4000万元资产转交给海南会馆管理。
除了不满对方擅自拆除挂在美芝路琼州大厦门面数十年的“海南会馆”招牌,潘家海(62岁)也指责天后宫阻止海南会馆使用大厦设施,以及没有按照协议拨款给会馆。
反对清盘申请的辩方则指出,多年来与天后宫主席符永平(67岁)结怨的潘家海,这次以个人名义发起官司,其实是为了对付宿敌。潘家海可以不同意天后宫的决策,但他不具有要求天后宫清盘的法律立场;若法庭批准诉方的申请,到头来只会让潘家海一人受益。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也是天后宫董事的潘家海援引公司法,向高庭申请解散注册公司“琼州天后宫及义山”,并且把天后宫所持有的资产转移给海南会馆。
海南会馆与琼州天后宫有深厚历史渊源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昨天开庭审理潘家海的申请,代表潘家海与天后宫的律师分别是许廷芳律师(Eversheds Harry Elias律师事务所)与陈锦海律师(义正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无独有偶也是海南人。
海南会馆与琼州天后宫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作为庙宇的天后宫创立于1853年,琼州会馆创立于1857年,并在1890年注册为社团,1994年改名为海南会馆。
“琼州天后宫及义山”则是在1964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所拥有的资产超过4000万元,包括琼州大厦、沈氏大道四个单位的店屋,以及位于罗弄安拔士的海南工业大厦。
诉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海南会馆与天后宫可说是“二合一”的组织,天后宫自设立为公司以来,其目的就是作为海南会馆的“财务部门”,为会馆提供经济资助。
双方也在2007年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由天后宫每年拨款13万元充作海南会馆的行政费,并允许会馆在不须付租金的情况下使用琼州大厦。
辩方驳斥 天后宫独立于海南会馆
岂料,自2013年起,天后宫停止提供经费给海南会馆,2018年12月起拒绝让会馆使用大厦设施,甚至在2019年8月底,把原本挂在琼州大厦门面的“海南会馆”四个大字拆下,改挂“琼州大厦”。
诉方指出,符永平是因为输掉2012年的海南会馆理事选举后,单方面决定对会馆进行“经济封锁”。既然天后宫没履行对会馆的协议,同时也有充分理由说明公司的管理让人失去信心、没照顾到会员利益,因此公司理应清盘,并按照章程把资产转给海南会馆。
不过,辩方驳斥,天后宫独立于海南会馆,后者只是天后宫所资助的多个团体之一。潘家海大可对天后宫所做的一些决策不满,并选择退出天后宫,但他无法在法律上要求天后宫清盘。更何况,这次发起诉讼的只有潘家海一人,其他天后宫会员没有参与诉讼或提出相同要求。
辩方认为以个人名义起诉 偏向两人之间恩怨
而且,潘家海也要求符永平支付这起官司的讼费。辩方认为,这显然指向潘家海发起诉讼,是出于他与符永平之间的个人恩怨,过程中把天后宫拖下水,企图以海南会馆的名义,夺过天后宫的资产,法庭不应批准诉方的申请。
这场官司料审理长达16天,潘家海与符永平都会出庭供证。案件今天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