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死囚塞苏海被安排“插队”提早上绞刑台,他称监狱署“国籍歧视”,因冠病疫情的影响安排他在另外两名死囚之前处决,入禀法院请求司法检讨,要求死刑“按顺序”执行。
高庭法官施奇恩昨天做出裁决,指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监狱署是按照国籍选择执行死刑的顺序,而所谓“插队”的主要原因是塞苏海已几乎耗尽一切申诉的途径,另外两名死囚却仍有翻案的可能性,因此最终驳回塞苏海的申请。
代表运毒死囚的律师拉维表示将提出上诉。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原定去年9月18日被处死的44岁新加坡籍男子塞苏海(Syed Suhail Syed Zin),“最后一分钟”获法院批准暂缓对他执行死刑,让他入禀法院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
上诉庭三司去年10月批准塞苏海司法检讨的申请后,案件交由高庭法官施奇恩审理,昨天做出裁决。
塞苏海面对一项贩毒罪名,经高庭审讯后在2015年12月2日被裁定罪成,同一天被判处强制性死刑。他后来提出上诉遭驳回,三司去年10月也推翻他要求提呈新证据的刑事动议申请。
律师称,他相信监狱署因冠病疫情面对行政上的问题,例如不容易将遗骸送回死囚的家乡或安排死囚家人见他们最后一面,从而安排新加坡籍的塞苏海在另两名外国籍死囚之前上绞刑台。
律师认为,监狱署“国籍歧视”的行为有违宪法第12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高庭下令监狱署“按顺序”执行死刑。
法官:塞苏海用尽申诉管道
高庭法官指出,律师所指的两名死囚中,只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人是新加坡人,但无论如何,律师并没有提交任何的实质证据,只是口说无凭。
法官认为,如果外国籍死囚和塞苏海所面对的情况一模一样,监狱署却毫无缘由颠倒行刑的顺序,或许不需要真凭实据就能以常理推断出歧视之嫌,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继上诉庭五司去年推翻另一名毒品案被告葛毕(Gobi a/l Avedian)的死刑判决后,案件中所探讨的法律问题牵扯许多已经判刑的毒品相关案件,包括这两名比塞苏海更早判刑的死囚。
内政部官员在宣誓书中指出,监狱署在决定去年9月执行塞苏海的死刑时,葛毕一案并未了结,但据内政部了解,若葛毕逃过死刑,总检察署将检讨排在塞苏海之前两名死囚的案件,而塞苏海的案件未涉及同样的法律问题,监狱署因此决定先执行他的死刑。
法官认为,另外两名死囚的案件有翻案的可能性,而塞苏海却已经用尽了所有能够申诉的管道,因此即便三人都是死囚,跳过两人先处决塞苏海的做法并无不公平。
高庭法官施奇恩最终驳回塞苏海的申请。若塞苏海上诉,案件料将由上诉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