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讨投资加拿大原油所蒙受的损失,1000多名投资者通过一家空壳公司发起官司,起诉推销投资计划的新加坡籍商人,但被判败诉。
高庭法官认为,此投资项目并非骗局,商人也没有误导投资者,或谎称这是包赚不赔的投资。
新加坡注册公司POA Recovery代表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与澳门的1102名投资者发起诉讼,起诉商人丘国成欺骗与误导他们参与一项加拿大原油投资项目,向他追讨投资损失。
POA Recovery是一家实缴资本仅1元的空壳公司,丘国成名下的两家公司Capital Asia Group与Capital Asia Group Oil Management也被列为本案的答辩人。
根据昨天发出的高庭判词,2012年至2015年,超过4000名投资者参与一个向加拿大公司Proven Oil Asia购买原油的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超过1亿8000万元。
丘国成的公司是此投资项目的指定营销代理商,丘国成自己也有份投资。
计划最初推出时,投资者顺利在每个季度取得3%的投资回报。不过,随着全球原油价格在2015年开始显著下滑,加拿大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支付投资利润或退还本金。
判词没有揭露投资者所蒙受的具体损失。
诉方声称,投资者是被丘国成的公司所做的虚假陈述误导,例如以为投资一定会回本和有利润可赚,才签下投资协议,结果所谓的投资计划竟是一场“庞氏骗局”。而且,丘国成的公司还从中“秘密”抽佣。
不过,高庭法官朱汉德指出,丘国成的公司在进行培训时,清楚指示公司的销售代理不可以向投资者保证投资一定能回本,销售代理抽佣也是合理且合法的商业安排。
法官认为,综合各方证据,这项原油项目并非骗局,而是一个失败的投资计划。
另外,丘国成也把另外两名参与投资计划的男子列为本案第三方,指责两人在收复投资款项的过程中不当管理资金。两名男子甚至怂恿其他投资者通过空壳公司,发起这次的诉讼来追讨损失。
法官指出,其实POA Recovery并不具备代表投资者发起索偿官司的合法立场。他也同意,若不是两名男子不当处理资金的行为,众投资者应该可以拿回更多投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