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辩方工人党市镇会理事的高级律师CR拉惹,指高庭法官错误裁定林瑞莲和刘程强动机不当,串谋换掉前管理代理CPG。大法官梅达顺则对于诉方没有证据指CPG有意继续出任管理代理感到疑惑,质问代表AHTC的陈明安律师为何没传召CPG代表出庭供证。


终审法院五司昨天审理工人党市镇理事会上诉案,质问诉方论据如何证明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前秘书长刘程强等五名市镇会理事失责,造成市镇会蒙受损失。


上诉审讯围绕在工人党于2011年全国大选中赢得阿裕尼集选区国会议席,并成立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HTC)后,没就寻找新管理代理公开招标的做法究竟有无理据。


五司包括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潘文龙、朱迪柏拉卡斯、郑永光,以及上诉审判庭法官吴必理。原定去年审理的案件出于各种原因,如大选、代表律师身体抱恙而一再延期。


代表辩方工人党市镇会理事的高级律师CR拉惹,指高庭法官错误裁定林瑞莲和刘程强动机不当,串谋换掉前管理代理CPG。他重申,事实是CPG不愿继续出任管理代理,提供市镇会管理系统的AIM公司也主动解约。


CR拉惹说,刘程强确实把CPG视为与人民行动党有关的公司,出于政治原因他不信任CPG,也不相信该公司会尽心尽力为工人党市镇会服务,但这不意味着刘程强不顾市镇会利益。“工人党议员只有把市镇会管理好,才能赢得居民的支持。”


被法官问及时间是否紧迫到刘程强等人从未考虑过遵守招标程序,CR拉惹举证强调,他的当事人一直秉持诚信,以作出符合居民利益的决定。


梅达顺对于诉方没证据指CPG有意继续出任管理代理感到疑惑,质问代表AHTC的陈明安律师为何没传召CPG代表出庭供证。


他也表示能理解工人党在接管市镇会初期,没有为了坚持CPG履行未到期的合约,而把对方告上法庭的立场。在他看来,面对政治因素,这么做并不切实际。


由AHTC委任的独立委员会以及白沙—榜鹅市镇会(PRPTC),在2017年起诉身为市镇会理事的工人党领导人、管理代理公司FMSS及其负责人等,于2011年至2015年在管理市镇会过程中失职,必须为超过3370万元损失作出交代。


2019年10月,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做出第一阶段判决,判定刘程强和林瑞莲有违受托责任,秘书长毕丹星、时任市镇会理事符策涫和蔡誌泓则违反“善巧与谨慎的责任”(duty of skill and care)。


包括前管理代理FMSS负责人侯文芳在内的所有答辩人都提出上诉,PRPTC则针对法官裁决起诉方有责任证明损失,而且无权要求替代补偿的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案牵涉原榜鹅东区的市镇会旧账目,随着工人党在去年大选中囊括榜鹅东区在内的盛港集选区,新成立的盛港市镇会(SKTC)因而取代行动党市镇会PRPTC,成为本案诉方之一。


代表SKTC的陈丽云律师昨天改为仅针对举证责任提出上诉,指证明损失的责任应该由违反受托责任的辩方承担,而不是诉方。


陈丽云说,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人合作无可厚非,但必须按规矩办事。“这些规则适用于各个政治立场,无论是来自哪个政党。”


她指出,尽管市镇会理事对CPG存在不信任,该公司仍参与市镇会多个项目,为何不能让对方继续履行管理代理合约,直到通过招标活动找到新的管理代理。


潘文龙认为,这个说法理论上能成立,但现实情况未必如此,因为人的本性就是会考虑自己熟悉且信得过的人。


上诉案审讯全程视讯进行,林瑞莲和侯文芳各自在律师身旁,但没露脸。案件择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