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罚款记录摆乌龙而多坐两天牢的罗厘司机,昨天通过律师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指法庭在判刑时,不应把他已支付销案罚款的过往交通违例行为考虑在内。他希望上诉庭把他吊销两年驾照的刑罚,减至不超过一年。五司择日做出裁决。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2018年12月22日,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处发生一起罗厘司机与脚踏车骑士因争道而引发车祸。事发后,车祸视频在网上疯传。


罗厘司机张胜仲(59岁,渔场老板)后来被控两项罪状,包括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以及没在发生车祸24小时内报案。张胜仲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入狱七周、罚款5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两年。他的上诉被高庭驳回。


由于国家法院系统漏掉张胜仲已支付500元罚款的记录,导致他被误会没缴罚款,结果多坐两天牢代替。国家法院已公开向他道歉,张胜仲也和政府达成和解协议并获赔偿金。


张胜仲昨天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原来,国家法院法官在决定张胜仲的刑罚时,把他过往已支付销案罚款的违反交通条例行为考虑在内,包括粗心驾驶、超速驾驶等。


代表律师陈其玉说,既已支付销案罚款,当事人在法律上就不算有罪,如今重提这些事件当做加重刑罚的因素,并不妥当。


不过,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五司质疑,支付销案罚款只意味控方日后不能提控,不代表不能在必要时考虑这些违例行为。五司也指出,许多人决定支付销案罚款,是因明白自己确实违反条例,不然他大可对控方的判刑陈词提出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