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催化涉及跨境基建和破产事项的“纠纷热点”,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应做好准备加以应付,并在现有优势上推行新方法,以便更好地满足国际法庭使用者的需求。
梅达顺大法官昨天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简称SICC)首届研讨会的开幕仪式上致辞时,提到疫情将导致上述两个纠纷热点,并邀请各方在研讨会探讨如何应付这两个将显著扩大的热点。
他说,未来疫情结束后料涌现多个新的基建项目,但冠病导致现有工程项目的延迟、中断、重新商谈,甚至终止,相信涉及基建和建筑的跨境纠纷将急速上升,为区域法律服务与纠纷的解决带来强劲需求。
他指出,像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这类能够提供各造一个中立平台的国际商事法庭,因为具备解决这类跨境基建纠纷的特色,上述现象更显意义。
大法官引述亚洲发展银行的预测,到了2030年,亚洲需要约26万亿元的基建投资,而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目前有超过2000个项目,总值2.41万亿元。
他指出,除了提供中立平台,国际商事法庭设有上诉管道,也能让各造按个别需求和喜好,更灵活地处理纠纷解决程序等。
但他认为,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应推行新方法,更好地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比如,推出一个基建和建筑专门清单,让不同纠纷能按个别需求,制订各自的专属程序条例。
可统一和协调债务重组 强大司法平台更显重要
他指出,解决跨境破产纠纷造成了“分裂”的独特问题,所以一个可通过统一和经协调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强大司法架构平台更显重要。
他说,冠病也对经济构成严重影响,这类平台的需求因此变得急迫。
大法官援引一项国际调查,指环球企业破产个案因疫情料激增26%。
他说,新加坡和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已做好应付这些挑战的准备,包括去年通过的破产、重组与解散法,集合重组和破产条文,并与各地法庭建立环球联络网,致力有效解决跨境破产和重组事宜。
他也提到国际纠纷可通过调解等更便宜的方法解决,促请各造持开放态度,更全面看待如何解决纠纷,不要以为只能通过法庭裁定,其实也可考虑以和解方式处理。
原本去年举行的研讨会,因疫情展至昨天举行。研讨会议题是“疫情后的国际商业法庭”,有约300人通过Zoom视讯平台出席,与会者以本地人占多数,其他来自英国、澳大利亚、中国和德国等。
大会讲员包括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詹姆斯·阿尔索普·AO(James. Allsop. AO)、英国女皇律师、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法官、新加坡上诉庭法官和高庭法官,以及法律学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