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被告在开庭前以腹痛为由,借故上厕所后开溜,他弃保潜逃约30小时后,终在位于明古连街的酒店落网。控方表示将对被告加控,辩方律师则透露,被告疑在朋友的协助下,准备乘船逃至马来西亚。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一名21岁青年被控性侵和企图强奸15岁少女,原定本周一(22日)出庭认罪,岂料开庭后却不见踪影,高庭法官于是发出庭令通缉被告。
庭上揭露,当天早上9时许,被告和父亲与代表律师在雅达辉购物中心(The Adelphi)的小吃店吃早餐,打算吃完后一起步行至旁边的高等法院大厦。过程中,被告突然说他肚子痛,急须上厕所,结果一去不回。
昨早,案件再度在高庭过堂,蓄着金黄色头发、穿着灰色T恤的被告这次出现在庭上,坐在犯人栏内。控方告诉法官,在法庭发出通缉令后,警方随即展开行动,并于前天下午在位于明古连街的市中酒店(Strand Hotel)逮捕被告,当时他身边的一名男性朋友也落网。
法官批准还押监狱候审
控方指出,被告原本打算在朋友的协助下逃离新加坡,由于被告再潜逃的风险很大,控方要求法官不再批准被告保释,而是让他还押监狱候审,获得法官批准。控方也表示准备对被告加控,包括控他涉嫌阻碍司法程序。案件展期举行审前会议。
辩方律师伦曜东在庭外向媒体透露,自儿子“闹失踪”后,当德士司机的被告父亲非常焦虑,四处奔波寻子。父亲也曾发语音短信劝儿子不要潜逃,并告诉他“凡事可以商量”。据律师了解,被告原本计划乘船逃至马国。
被告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其中三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10月17日清晨4时许,在白沙某组屋楼下犯下性侵和企图强奸的罪行。为保护受害少女的身份,媒体无法报道被告的名字。
昨午,21岁男子胡瑞丰因涉嫌窝藏被通缉的被告而被控上法庭。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如果所窝藏的罪犯所面对的监刑长达20年,窝藏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七年和被罚款。法庭批准胡瑞丰可以两万元保释在外,案展下个月21日过堂。(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