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送货员不承认驾驶疏忽酿车祸,审讯后罪名成立被判刑,他提出上诉要求推翻罪名与监刑但被驳回。高庭法官指出,尽管证据确凿,被告却不愿认错,而是选择一味责怪受伤的骑士,甚至在庭上大骂审案法官“知识浅薄”,法庭无法容忍被告做出这类诋毁性的言语。

被告陆顺(36岁)面对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须坐牢12天和吊销各级驾照长达20个月。

被告不服所判而上诉至高庭,施奇恩法官今年2月审理后,本周发表书面判词,驳回他的上诉。

这起车祸发生在2018年11月30日下午4时10分,在朝往武吉知马快速公路的克兰芝快速公路上。根据判词,被告在案发时是送货员,驾驶小型货车前往蔡厝港一带。因不熟悉那段快速公路,他是依靠导航系统为他指引路线。

被告在审讯期间承认,他在急着驶出红砖(Brickland)出口的时候,没有检查盲点和路况。结果,货车在没有亮起信号灯的情况下,突然在斜线条纹中央转左,切入一辆电单车所行驶的车道。电单车与货车相撞,骑士坠车重伤,身体多处骨折,住院接受治疗超过一周。

自行辩护的被告在上诉时声称,是电单车骑士尝试超车才会酿成车祸,他也怀疑骑士没戴好安全头盔,最后身受重伤不能怪他。

法官斥被告诬赖目击者 一直把责任推卸给伤者

但施奇恩法官指出,综合现场情况与目击者的证词,货车当时确实突然切换车道,被告在受审时也承认,由于货车的左边没有后视镜,他无法查看盲点,所以没注意到电单车骑士在后方。

法官也斥责被告一直把责任推卸给伤者,并且诬赖目击者可能出于仇外心理而给假口供陷害他;被告甚至怀疑控方毁灭有利于辩方的证据。

审讯期间,被告也大骂审案法官,指后者偏私和“知识浅薄”等。

法官强调,被告所做出的指控都没有事实根据,以目击车祸的驾车者为例,后者不认识被告与伤者,也没有任何诬陷被告的理由。法官明白被告可能对审讯的结果感到不满意,但法庭不允许人们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任意做出诋毁性的言论。(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