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特定机构透过线上形式举行会议的法令将延长至今年6月30日之后。这将让各机构在规划会议时享有更大法律保障,可选择在冠病疫情期间举办线上会议,减少人与人之间的肢体接触。
律政部昨天发文告指,他们是在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咨询后,决定将冠病(临时援助措施)法令针对替代会议安排的修订条例有效期延至今年中之后,直到律政部撤销法令或再次进行修订为止。
有关修订条例涵盖商业信托、慈善机构、合作社和注册社团等机构规划的会议。
条例将允许公司及其他机构召开线上会议时进行电子即时投票,前提为须采取特定保障,并允许出席者委托大会主席或会议召开者代表他们投票。
律政部早前宣布,上述与替代会议安排有关的法令去年3月27日起生效,直到今年6月30日。
随着当局延长实施上述法令,只要在实施冠病(临时援助措施)法令期间,修订条例都具备效力。
律政部会在终止替代会议安排前,提前至少六个月通知遵循上述修订条例的各机构提早做出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