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局将对车辆实施更严格的噪音标准,也将从2023年4月6日起,收紧旧款电单车的排放标准。
环境局昨天发文告说,在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的旧款电单车,须符合收紧后的排放标准,才能继续使用到2028年6月30日,过后则不准在公路上使用。属于经典车计划、古董(有限)计划(Vintage(Restricted))和古董车修改计划的电单车则可豁免,因为它们的使用范围已受限。
根据新标准,旧款电单车须达到一氧化碳排放量最多4.5%、二冲程引擎(2-stroke engine)碳氢化合物排放量最多达7800ppm,以及四冲程引擎最多2000ppm。
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环境局于2018年4月宣布通过颁发现金奖励,鼓励拥有2003年7月1日前注册、排放污染较高的电单车车主在五年内报销电单车。符合条件的车主可获得高达3500元的奖励。
截至去年12月31日,符合资格的约2万7000辆电单车中,已有近六成电单车的车主从中受惠。
环境局指出,入境本地的外国电单车,无论何时在当地注册,2023年4月6日起同样须符合新的排放标准,以减少本地的车辆排放量和改善空气素质。执法人员将在陆路关卡随机排查车辆的排放量和展开突击检查,违例的外国和本地电单车都将面对相同罚款。
此外,从今年9月1日起,环境局将针对车辆和电单车的噪音排放,逐步落实联合国的UN R51-03(车辆)以及UN R41-04(电单车)标准,而针对售后市场的排气系统,则将落实联合国的UN R59(车辆)和UN R92(电单车)标准。
环境局将从2023年4月1日起,全面采用联合国这套更严格的噪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