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被指在网购平台售卖仿真枪,并在组屋单位中藏有156支软气枪,被控上法庭。被告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

被告刘辉建(41岁,译音)共面对三项控状,包括两项触犯军火与爆炸物法令及一项触犯进出口条例的罪名。

控方选择以其中一项触犯军火与爆炸物法令罪名进行审讯,余项暂时搁下。

这项控状显示,被告在2018年11月16日,于沈氏坊第53座组屋4楼的一个单位内,非法拥有156支共62种款式的软气枪。

专在网上非法售卖仿真枪

根据控方开庭陈词,被告是个专门通过网络非法出售仿真枪的商人。

控方昨天先后传召两名私召车司机作为控方证人上庭供证。

一名陈姓私召车司机说,他于案发当天早上接到一个工作,要他从沈氏道一带把乘客送到兀兰。

他到达接客地点后,乘客却只要求他送一个盒子,说里面是书本杂志,送到目的地后收货人会支付车费。

陈姓司机接过包裹,发现非常沉重,他担心包裹里有非法物品,要求对方打开来给他看。

陈姓司机说,对方原本不愿意打开,但最终妥协。他赫然见到里头有一把“枪”。

他当下拒绝载送,打电话通知总部后就离开。

主控官要陈姓司机指认被告,但司机称已经记不清要求他送枪的乘客模样了。

控方传召的第二名私召车司机布迪曼也供证指出,他在案发当天接到载送乘客从沈氏坊到兀兰的工作。

但是,他才接下工作不久,却又接到乘客的电话,说他不在沈氏坊,而是在兀兰,要他从沈氏坊接收一份包裹,里面装有Tamiya玩具车,帮忙送到兀兰。

总部致电司机将包裹交给警方

他开车到沈氏坊后没见到人,因此打电话给乘客。这时,被告突然打开他的车门,将一个装有盒子的塑料袋塞给他后就匆匆离开。

布迪曼说他没有检查盒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往兀兰的路上接到总部的电话,要他立刻到附近的警局将盒子交给警方,说里面有一把枪。他因此立刻开车到宏茂桥警署,把盒子交给警察。

案件今早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