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岛快速公路高架桥坍塌醸一死10伤案,控方日前指承包商OKP在案发前三天才因另一起酿一死三伤的工业意外被判刑,却没有吸取教训而再犯,求法官判OKP罚款高达100万元,以及两名负责人分别坐牢15个月和13个月。
这起事故发生于2017年7月14日凌晨3时30分,衔接樟宜东路上段和泛岛高速公路(PIE)的高架桥坍塌,造成一死10伤。
涉案承包商胡金标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简称OKP)、项目总监余志强(51岁)和项目工程师王乔海(33岁)事后被控上庭。
OKP和两名被告皆不承认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两名被告也不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法令的控状,经审讯后皆被判罪成。
控方上星期五(9日)针对刑罚提交陈词时说,OKP曾于2015年9月22日发生一死三伤工业意外,事后被控上庭。OKP在认罪后,曾信誓旦旦承诺会严正看待工业安全问题,不容许这类坍塌事故再度发生,最终于2017年7月11日被判罚款25万元,而这刚好是PIE高架桥坍塌事件的前三天。
事实上,早在意外发生前一个月,PIE高架桥的枕梁就已出现裂缝,但OKP未吸取教训,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也未通知陆路交通管理局和进行风险评估。
两度发生致命工业意外 控方指OKP属再犯
案发当天凌晨2时50分,在场监督的王乔海发现枕梁出现严重裂缝,即便站在地上距离四米远的夜灯下仍能清楚看到。
然而,他没有马上停止施工,反而联系余志强,后者说要咨询工程师才能作决定。一名员工和一名在场的陆交局人员多次要求王乔海叫停施工,却被拒绝,最终为时已晚。两名被告本该有40分钟阻止悲剧发生,但却没有及时疏散工人。
控方指,OKP属再犯,两度发生致命工业意外,吁请法官判处最高罚款100万元。
另外,有20多年经验的余志强也理应可以判断裂缝的严重性,却没有马上停止工程,加上他早前曾代表OKP上庭认罪,应清楚工业意外的后果和安全的重要性,因此罪责比王乔海重,控方吁请法官判两人分别坐牢15个月和13个月。
律师代为求情时说,OKP两次工业意外的类型不同,不该相提并论,两名被告的罪责也比设计高架桥的工程师来得低,吁请法官轻判。案展5月12日下判。(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