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律师指出,被告在案发期间为孩子的健康问题感到忧心忡忡,导致她压力倍增,而这些因素理应让她的犯案罪责得以减轻。
41岁女雇主残忍虐待女佣至死,案件原定昨日判刑,结果出现变数。早前已承认误杀罪的女雇主事后撤换律师,并且通过新律师向法庭表明想减轻罪名,盼能逃过终身监禁。
代表律师昨早在庭上指出,女雇主盖娅蒂丽(Gaiyathiri D/O Murugayan)在案发期间为孩子的健康问题感到忧心忡忡,进而导致她压力倍增,而这些压力因素理应让她的犯案罪责得以减轻。律师也表示将就此案向法庭申请媒体报道禁制令。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盖娅蒂丽虐待24岁缅甸籍女佣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至少九个月,除了不提供充足食物与休息时间,夜里还把她的手绑在窗口铁花上,不时对她暴力相向。
女佣每天受虐,体重降至24公斤,最终被活活折磨至死。她于2016年7月26日,死于碧山11街第145座组屋的9楼单位,即盖娅蒂丽的住家内。
盖娅蒂丽过后被控,原本面对谋杀控状,但因后来被诊断患有严重抑郁症和强迫型人格障碍,影响案发时的判断能力,控方于是将她的控状减轻至误杀。
盖娅蒂丽共面对115项控状,除了误杀,还包括蓄意伤人、刑事恐吓和非法禁锢等。她于今年2月22日在高庭认罪,当时控方斥责她所犯下的罪行极不人道,要求法庭判她终身监禁,而辩方则认为判她坐牢14年即可。高庭法官施奇恩听了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下判。
昨早,案件原定进行判刑,岂料自被告认罪后,辩方立场出现转变。法官指出,过去一个多月,法庭与控辩双方进行了三次审前会议,其间被告也撤换代表律师,并且似乎有意撤销认罪。
辩方律师陈国祥解释,被告希望总检察署能考虑进一步减轻她的误杀罪名,好让她不必接受终身监禁。目前,被告所承认的误杀罪名属于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刑罚包括终身监禁。如果把误杀罪名减轻至第304(b)条文,被告所面对的最重刑罚则是坐牢长达10年。
法官暂时休庭,让律师问清楚被告的立场。律师在重新开庭后向法官表明,被告确认不撤销认罪,但要求有更多时间针对求情准备补充陈词,内容与她在案发期间面对的压力和罪责程度有关。法官批准辩方提呈补充陈词,案展6月22日下判。
辩方拟申请禁止媒体报道
律师也指出,辩方接下来将向法庭申请媒体报道禁制令,但他没有在庭上进一步说明禁制令的内容。一般上,法庭为保护受害人,会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其身份的资料。律师在休庭时告诉媒体,辩方打算申请禁止媒体报道整起案件。
根据早前披露的案情,受害女佣于2015年5月底首次离乡背井,来到被告住家工作。同年10月起,被告开始对女佣施虐,例如只允许她吃水泡面包和些许白饭,以及每晚只让她睡五小时。其他虐佣行为包括对她泼冷水、掌掴、拳打,以及用熨斗烫伤她等。被告一天可数次虐佣,有时和母亲一起犯案。
残忍的案情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相关政府部门与单位着手检讨如何杜绝同类事件。被告的母亲与前警员丈夫也因虐佣而被控,两人的案件仍在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