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诚保险起诉前集团经纪经理陈守义索讨25亿元,高庭法官裁定陈守义确实曾游说227名经纪跳槽,违反诚实执业合约义务,并对保诚造成损失,须对后者做出赔偿,具体数额有待估算。
不过,蔡利民法官不接受诉方指陈守义的行为对保诚造成永久性损失。在他看来,陈守义大可在正式离职后,即不再有合约缠身时招募前下属。换言之,陈守义违约怂恿经纪跳槽所造成的损失,比诉方所称的小,保诚最终所获赔的数额料低于25亿元。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本地首起保险经纪大规模跳槽案于前年7月在高庭开审,由保诚保险(Prudential Assurance)起诉公司前集团经纪经理陈守义(56岁)违反合约与受托责任,向他追讨高达25亿元的永久性利润损失。
陈守义原本在保诚领导一组多达500人的保险经纪组织,是保诚各经纪组织当中规模最大和最赚钱的,收入表现遥遥领先。
诉方指责陈守义在2016年4月至6月间密谋“集体叛变”,展开至少12次内部会议游说旗下经纪,导致244名经纪先后在同年6月至7月辞职,加入竞争对手英杰华(Aviva)的财务顾问公司。辩方则驳斥,事实上是保诚的公司政策引起许多经纪不满,萌生去意,才找陈守义帮忙找新出路。
案件在高庭进行超过40天的审讯后,法官昨午发表裁决。他指出,根据陈守义与保诚所签署的合约协议,陈守义必须诚实地执行其业务,不做出任何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法官认为,证据显示有23名经纪组长与204名经纪,确实在陈守义的游说下决定跳槽。陈守义因此违反了合约义务,并且让保诚蒙受损失。
至于如何估算损失程度,法官认为,诉方称保诚蒙受永久性损失的说法具有太多揣测的成分。
陈守义大可在正式离职后,即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招募前下属;假设他是这么做,而非实际情况中提早11个星期就游说经纪跳槽,这些经纪就会在保诚服务较长的一段时间。
因此,在法官看来,保诚所蒙受的损失应该是227名经纪在这11周内原本可为公司所赚取的收入。他谕令诉方找专家对这笔损失进行估算,法庭将在这之后审理官司所花的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