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男子涉嫌在清晨打抢八旬老伯,抢走金项链和超过1700元现金,还导致对方跌倒伤及头部,警方八小时内逮到嫌犯,将以抢劫伤人的罪名下把他控上法庭。

这起事件发生在前天清晨4时35分,地点是惹兰勿刹一带的法兰西路第8座组屋的一个单位。

警方昨天发文告指出,一名64岁男子因涉及抢劫伤人案遭逮捕。文告显示,警方当时接到通报,指该男子不知何故与81岁的受害者陷入争吵,过程中还抢走对方的金项链。男子随即逃离现场,受害者则跌倒,头部受伤,被送入医院。

中央警署警员接到通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在八小时内迅速逮捕嫌犯,起获金链和1718元的现金。

《联合早报》记者昨天走访现场,受访邻居透露,被打抢的老伯独居,他的姐姐偶尔会来看他。

邻居苏先生(57岁)说,有警员前天清晨5时上门向他了解情况。“我什么都不知道,警方敲门后才发现原来老伯被抢劫了。警员也问我知不知道老伯有没有和谁结怨,或有没有戴金链等。”

苏先生指出,这名老伯搬来多年,生活很有规律,平时对邻居也很友善。

邻居黄女士(53岁)受访时则说,案发当天清晨4时许听到叫喊声,但因时间太早,她就没有多理。“我的姐姐当天清晨5时下楼,看到有大约六辆警车和救护车。后来我们才听邻居说是这个老伯在家中被打抢了。住在老伯隔壁的一名女佣也听到叫喊声,认得是老伯的声音。”

被逮捕的64岁嫌犯今天被控,根据刑事法典第394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并可被打鞭至少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