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注册生死的过程将简化,让新加坡人获得更大便利。
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费绍尔副教授,昨天在国会提出新的生死注册法案一读。
内政部文告说,新法案将取代1937年制订的现有法令,旨在将程序数码化,简化生死注册过程。
法案规定无论生死,负责通报人,包括医院、父母、住户成员、亲人等都须尽快向当局、医生或警方呈报,让政府有更全面的生死记录。
违例者将面对高达1500元罚款,或坐牢长达一个月,或两者兼施。
现有条例没有强制报生,但新法案规定,在本地出生的婴儿,负责通报人须尽快向生死注册官(Registrar-General)报生。
文告说,目前在医院出生,或出生后24小时内抱到医院的婴儿,将由医院继续负责报生。
法案也规定婴儿出生的42天内,只有父母或法定受委人(如监护人),才能提供报生资料(包括姓名),而不是现有法令所允许的任何人。
若报生资料不齐 注册官有权为新生儿取名
如果父母或法定受委人没为新生儿注册,或报生资料不齐,生死注册官有权为新生儿注册和取名,以确保孩子有法定身份,让政府部门提供支援或作出必要干预。
另外,根据验尸官法令,只有非自然死亡和身份不明者的死亡事件,才须报警。
新法案强制所有自然死亡事件,都必须尽快通报医生。
医生上网认证死亡后 家属可下载电子死亡证书
按现有生死注册法令,注册死亡有两个步骤。
其一,由医生上网认证死亡和签发电子死因证书,再打印给亡者亲人。
其二,亡者亲人拿打印版到注册中心(公共医院、邻里警岗或移民与关卡局),再提供死亡详情,以便注册死亡。
新法案将废除第二个步骤,即医生上网认证死亡后,生死注册官将自动注册死亡资料,并发电子通知给亡者亲人,让他们下载电子死亡证书。
亲人可通过提供死亡相关资料和服务的My Legacy网站,下载电子死亡证书。
文告说,一旦注册死亡,亡者身份证将无效,亲友应销毁,避免它被滥用。这意味着亲人再也无须到注册中心,办理注销死者身份证的手续。
另外,新法案规定入境新加坡的飞机、火车或船舶,如有婴儿出生,负责通报人须向生死注册官报生。
这是现有法令没涵盖的范围;如有死亡事件,负责通报人则须报警。
涉及生死注册法令的罪案目前由警方负责。
新法案把执法权移交移民与关卡局,包括调查、搜查及扣留虚假或不合格的生死相关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