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妇女在商场不戴口罩,还在安全距离大使提醒时拒绝合作,目前正协助警方调查。

警方昨晚(5月15日)发文告表示,一名53岁的女子因涉嫌公共滋扰及违反安全距离措施正协助警方调查。警方于昨午5时14分接获求助电话,指一名女子在湾景道(Bayfront Avenue)1号,经安全距离大使反复提醒后仍拒绝戴口罩。

文告中提到,这名女子相信也涉及其他数起在各种场所不戴口罩的事件。

面簿昨天下午流传一则时长1分32秒的视频,画面中一名短发中年妇女正在土司工坊(Toast Box)外排队,她当时没有戴口罩。一名女性安全距离大使上前提醒妇女戴好口罩,妇女不但不合作,还反问:“你没带徽章,为什么吩咐我做事?你代表哪个机构?”

安全距离大使解释自己代表滨海湾金沙后,妇女仍拒绝配合,还问对方:“你在骚扰我吗?你在闹事吗?”

滨海湾金沙答复记者询问时说,公司正在协助警方调查。发言人呼吁所有访客到访金沙时戴口罩,如今全国进入高警戒解封第二阶段,公众更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发言人说,公众可透过制服辨认安全距离大使,他们的任务是提醒公众遵守安全距离措施。

妇女的行为引起大批网民不满,不少人在视频贴文留言,指这名妇女是惯犯,还有人上传两则相关视频。一名网友称,妇女今年2月在怡丰城(VivoCity)出现时没戴口罩;另一名网友则称,妇女去年12月在中央广场(Central Mall)逛街时,也没戴口罩。

警方提醒,外出不戴口罩者可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违令者可被判罚款1万元,或坐牢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公共滋扰)的罪行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罚款不超过2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