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业主未及时更新防火证书,因违反防火安全条例被罚款介于1400元至2000元。
民防部队表示,今年1月12日至4月27日之间,总共有六栋大楼的业主由于没有为名下大楼更新防火证书,违反条例被控上法庭。违反条例的六栋大楼位于尼德路121号、福士路27号、大士西路40号、明古连街175号、大士景巷5号以及先驱路段径3号。
当局在防火证书到期两个月前就已通知业主,之后也陆续多次发出通知提醒,但这几名业主并未采取行动,在防火证书已失效情况下,仍让人使用大厦。
六名业主后来被控上庭,罚款数额从1400元至2000元不等。当局采取行动后,这六栋大楼均已更新防火证书。
民防部队表示,根据商厦风险,防火证书必须每隔一年至三年更新一次。若要取得防火证书,大厦的防火安全系统和预防措施须依据既定防火准则设置,如大楼必须安装火警系统、洒水系统和紧急备用电源系统等,并通过专业工程师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