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持续骚扰妻子和女儿,早上、下午到女儿住所楼下看女儿上下学,甚至当上女儿的校车司机,导致女儿受惊吓,在学校求救。
这对夫妻于2014年开始办理离婚,两人之后针对女儿的抚养权提出申请,法庭先是同意让男方可无监督探访女儿,但或因为女儿不太接受父亲,最后改为让他每周有权监督探访。此后,女方感觉自己及女儿被骚扰,因此向法庭申请个人保护令。
根据判词,女方列出10条“罪状”,指这名男方曾跟踪、虐待、发出恐吓信息等,而该男方并未否认女方所列出的一些例证。
当中包括,他承认自己从2018年开始,早上6时30分左右会到女儿的住处楼下等她出门上学。另外,他也承认自己每周会到女儿的住处敲门三四次。
更夸张的是,这名父亲还一度刻意应聘校车司机,驾驶的校车正是女儿搭乘上学的那一辆。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5月20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