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被公众拍到拒戴口罩还无礼对待安全距离大使的前女军官昨早被拘捕,昨天下午也再次被控上法庭,面对数项罪名。
潘秋玉(译音,53岁)原本只面对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罪名,指她涉嫌在去年5月8日晚上7时20分至8时,在纽顿熟食中心没戴好口罩。
她不认罪,前天到国家法院原本准备上庭答辩。在控方要求展期后,她走出法庭时公然摘下口罩,对着摄影镜头微笑才离去。
新加坡警察部队和移民与关卡局昨天下午发出文告指出,当局认为潘秋玉的行为可危害公共卫生,因此在咨询总检察署后,决定昨天将她逮捕。
潘秋玉昨天下午以视讯方式面控,她面对一项触犯传染病法令以及五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
根据控状,除了前天在国家法院外没有戴好口罩,她也涉嫌在去年12月2日至今年5月18日之间,三次在不同的商场没把口罩戴好,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这包括她在本月15日于滨海湾金沙商场地下一层广场,被网民拍到逛街没戴口罩的事件。
根据网上疯传的视频,她当时也对上前提醒她戴口罩的安全距离大使破口大骂,并不断高声质问:“你用什么身份命令我?”“你的胸牌在哪里?”
去年6月从英国回来居家通知期间到处溜达
控状显示,她另外两次没带好口罩是在去年12月2日于克拉码头中央广场(Central Mall),以及今年5月18日于百胜楼(Bras Basah Complex)。
潘秋玉在去年6月28日从英国回到新加坡后,接到14天的居家通知,被令待在金沙酒店的酒店房内直到7月12日为止。
控状指她无视居家通知,离开酒店房间并在酒店里到处溜达,触犯传染病法令。
她也被控在去年6月28日晚上8时零7分至8时23分之间离开酒店房间溜达时没戴好口罩,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文告中指出,当局早就针对潘秋玉展开调查,并在本月15日与她面谈,但她之后依然继续拒绝把口罩戴好。控方在庭上向法官申请将潘秋玉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进行精神评估。
潘秋玉没有代表律师,她反对控方的申请,声称自己是一名前海军军官,有非常良好的记录,而且是新加坡公民,不应该被还押。
针对警方在提交的调查报告中说明她多次没有戴好口罩,法官要求她作解释。
对此,潘秋玉说,她之前并不知道有任何法令规定她必须要戴口罩,声称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通知或广告,直到在本月15日接获警员通知。“但是,戴口罩实在是个不正常的行为,所以我出门时常忘记把口罩带在身上,或者身上有口罩却忘记把口罩戴在脸上。”
法官听了潘秋玉的解释后,认为她须接受精神评估,因此批准控方的申请,将案件展期至6月8日。
联合文告指出,潘秋玉很可能涉及其他拒戴口罩的事件,案件仍在调查中。
首次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者可被判罚款1万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则可入狱最长一年,并面对最多2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