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讯)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庭同意,就澳大利亚与东帝汶之间的海洋边界争议进行仲裁。
2006年,东帝汶与澳洲就分享帝汶海巨日升油气田达成收益协议;但东帝汶随后说该资源分享协议是不公正地强加给它的。
国际常设仲裁庭星期一(9月26日)表示,针对东帝汶在四月起诉澳洲的案子,该法庭“有能力继续进行调解程序”。
国际常设仲裁庭五人“调解委员会”认为,澳洲与东帝汶的海洋划界争端应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而非依据两国在2006年签署的《帝汶海特定海上安排条约》。
澳洲外长毕晓普说,澳洲接受该委员会的决定,并将继续参与下阶段的调解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