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讯)截至2015年度底,日本海上保安厅总计366艘巡逻船和巡逻艇中,有129艘超过了使用年限,占总数的35%。


共同社报道,原因是1977年领海扩大和渔业水域设定后大量建造的船只未能及时更新换代。虽然为应对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附近活动的中国船,海保发挥作用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如何在有限的预算内确保必要船只、寻找高效运用方法等成为了难题。


考虑到船体损耗及金属疲劳度,海保规定在外洋活动的较大型巡逻船的使用年限为25年,主要警备沿岸海域的小型巡逻艇使用年限为20年。


然而,截至2015年度末有129艘船超过上述标准。截至本年度末,超标船只还将增加6艘,预计之后10年内将增加98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