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综合电)韩国总统朴槿惠被弹劾下台,在于她严重违宪,毫无护宪意志。韩国宪法法院在宣判时,严批她伤害国家的代议民主和法治精神。
韩联社报道,宪法法院指朴槿惠一直违宪违法,对国会和媒体的批评充耳不闻。在闺蜜崔顺实擅政事件上,朴槿惠刻意隐瞒真相,协助崔顺实牟取私利,当面对外界非议时公然否认,甚至反唇相讥“别有用心”,致使国会等宪法性机构制衡乏力,媒体难以监督。
此外,朴槿惠在对全民讲话时反复承诺会全力配合调查真相,然而,她自始至终不仅不接受独立检察组及检察机关的讯问,甚至拒绝检方对青瓦台进行搜查。这些言行证明朴槿惠没有守护宪法的诚意且辜负国民的信任,属于无法容忍的重大违宪行为,并且滥用总统职权。
宪院说,崔顺实审阅和修改机密文件,干涉总统的职务活动。朴槿惠还同崔顺实合谋从大企业收受贿赂486亿韩元,介入崔顺实掌控的Mir和K体育财团成立过程,并为崔顺实追求个人利益提供帮助等,在任期内不断进行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宪院表示,虽然国会提出的部分指控不成立,但闺蜜干政等大部分指控成立,且足以成为罢免理由。
朴槿惠在任期间,其中一件受到韩国政民严厉抨击的事,就是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沉船事故当天,她有7小时行踪不明。对此,宪院在判决中指出,朴槿惠当天是否认真履职不属于弹劾审判的范畴。部分法官补充表示,虽然朴槿惠并未忠实执行职务,但这不足以免去其总统职务。
在宪院作出判决后,国会负责弹劾起诉事务的律师团和朴槿惠代理律师团分别发表立场。国会方面称,审判结果体现了国民主权主义和法治主义。总统律师团方面则对判决表示了遗憾。
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权性东说,判决证明一切权力来自国民,体现了国民才是国家主人的国民主权主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主义。
他认为,朴槿惠闺蜜干政事件证明在1987年制定的宪法体系下,韩国无法继续正常前进,因此现在应该考虑推进分权型改宪,以此改变韩国的治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