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综合电)欧盟最高法院周三裁定,私召车业者优步(Uber)应被列为“运输服务”,而不仅仅是该公司自称的“数码应用”,并像其他德士公司一样受到政府监管。


这项具里程碑意义的裁定对优步是一大打击,并可能冲击欧洲其他网络企业。


2011年推出的优步让乘客能够随时随地通过智能手机应用叫车,改变了传统的德士行业。目前,优步在全球600个城市使用。


然而,优步的作业方式频频引起质疑,并受到法律挑战。这场诉讼由西班牙一个德士司机协会发起,该协会指优步在没有相关牌照的情况下,在当地运营其UberPOP服务,从事具误导性的活动与进行不公平竞争。


优步则一直坚称,它只是一家给司机与希望搭车的乘客牵线的数码应用公司。


对此,欧洲法院周三判定:“优步所提供的连接个人与非专业司机的服务,属于运输行业服务的范畴。因此,(欧盟)成员国有权管制提供这一服务的条件。”


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对这项裁决表示欢迎,称这将为提供相同服务的各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不过,预料这不会立即影响优步在欧洲的业务。优步发言人说:“这项裁定不会改变我们在多数欧盟国家的情况,我们已在这些国家按照当地交通法律运作。”


此案普遍被视为欧洲下来会如何管理零工经济(Gig Economy)的指标。科技业人士认为,欧洲法院的裁决对下一代初创公司的影响将甚于优步,欧洲建立一体化数字市场的计划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