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综合讯)欧盟隐私法案《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昨日(25日)正式生效,不少欧洲企业与政府机构没做好准备,在条例生效前紧急向用户发出电邮,赶在最后一分钟争取他们签下“同意新使用条款”。


该条例是互联网诞生以来对网络隐私最大规模的一次整顿。在新条例下,所有在欧盟国家营业的网络公司不得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收集或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违例者可面对高达2000万欧元(3134万新元),或其公司年度全球营业额4%的罚款。


此外,若用户不与相关机构和商家更新使用协议,公司就不能再给用户发送邮件。


尽管条例在两年前已通过,让商家机构有足够宽限期适应,但一些公司却“临时抱佛脚”,选择在条例生效前的最后一刻才采取行动,试图通过邮件要求用户同意新协议。


不少欧洲人抱怨近几周每天被这类密集的电邮“轰炸”,而邮箱满屏都是商家机构的“垃圾邮件”。


经媒体对条例的不断报道,大多数欧洲人已了解该新条例的规则,认真回复相关邮件。


欧盟坚称,新条例将成为全球保护用户网上信息的标准,特别是在面簿滥用数据丑闻发生后。


欧盟司法专员尧罗瓦表示,新条例将把用户的个人资料使用权交回欧洲人手上。“我们个人资料在原有的条例下,简直是“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德国《图片报》报道称,对消费者而言,新条例犹如个人资料隐私有了“保护神”,但对于企业或机构而言,新条例则是一个“紧箍咒”。


有些欧盟的外国企业因为无法满足“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要求,当机立断暂停或终止为欧盟用户提供服务,有些甚至选择全盘退出欧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