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法新电)法国立法禁止因个人口音而产生的歧视,并将此等歧视列为“种族主义的形态之一”。


法国议会下院周四(26日)以98对3的压倒性票数通过有关法案,将口音歧视加入可被起诉的歧视行为清单,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对残疾人歧视等同列。


触犯此新条例的最高刑罚为三年监禁和罚款4万5000欧元(约7万1800新元)。


提出此法案的议员尤兹说,其他显见的歧视已受关注,唯口音不同的少数群体仍被遗忘。


另外两名议员发言支持时指出,有着法国本土以外口音的人在法国经常会遇到困难和被嘲笑。


司法部长莫雷蒂发言时表明,他“非常确定”确立此法的必要性。


上个月,法国极左的不屈服党领导人梅朗雄在媒体镜头前,公然对一名带有南方口音的记者无礼。


那名记者提问后,梅朗雄竟说:“有人可以用法语发问吗?而且要说得比较容易懂一点……”


不过,反对派自由和领土党的拉萨尔投了反对票。他发言时以浓重的法国西南地方口音说:“我不会要求施舍,我不要因为我之所以是我而要求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