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综合讯)中国江苏卫视配对节目《非诚勿扰》自2010年1月开播以来,影响力巨大,话题一直不断。但这档名牌节目却在2013年被一名80后温州小伙子金阿欢状告其侵权。
据中国媒体报道,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日前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卫视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后停用《非诚勿扰》节目名称。
有中国媒体第一时间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会发出公开声明。记者也采访到金阿欢的代表律师,他表示金阿欢并没有提出任何索赔诉求,只希望江苏卫视停用《非诚勿扰》节目名称。江苏卫视也从未提出和解要求。
据报道,2008年岁末,名导冯小刚的电影《非诚勿扰》上映后,金阿欢隔年2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经营婚恋交友服务公司,并在2010年9月获得商标注册证。但《非诚勿扰》播出后,金阿欢的服务公司常常被人误认为与《非诚勿扰》有关,令他十分苦恼,因此在2013年状告《非诚勿扰》商标侵权,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驳回起诉。
金阿欢不服,提出上诉,终于在深圳中院二审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