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出版与销售政治敏感书籍的“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失踪”事件一段时间以来已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中国官媒新华社于1月17日晚8时许突然发出长文,公布自去年10月底开始一直失踪的香港铜锣湾书店股东、巨流传媒老板桂敏海(桂民海)的消息。文章指,此前被传失联的桂敏海曾因醉驾撞死少女,因害怕坐牢缓刑期间偷渡潜逃,后又向公安投案自首。2016年1日13日,桂在某羁押场所内受访。与此同时,中国央视《东方时空》也播出了桂敏海的认罪片段,桂敏海称,自首是他个人自愿的选择,希望包括瑞典在内的任何个人或机构不要干涉。


铜锣湾书店以出版与销售大陆敏感政治书籍与野史知名。自去年10月以来,书店老板桂民海、吕波及业务经理张志平、经理林荣基,以及股东李波先后失踪。此前,《苹果日报》指出,桂民海是2015年10月中旬在泰国时突然失联。李波则是于12月30日傍晚,在香港的书店仓库取书后失联,疑似被大陆安全人员跨境抓捕,消息传出后,震惊香港传媒界。事件更引发香港社会担忧,是否有内地执法人员违法“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在港执法的问题。


新华社这篇题为《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桂敏海“失踪”事件调查》的文章称,桂敏海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在饭局酒后开车经过宁波某大学时,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相关法律文书显示,事发时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因害怕坐牢,在法院判决后不久、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的时候,桂敏海于2004年11月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以出境旅游的名义偷越国边境,辗转多国,潜逃在外。


文章称,针对桂敏海畏罪潜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销对罪犯桂敏海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公安机关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文章指出,潜逃期间,桂敏海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但与日俱增的财富却难以掩盖与日俱增的负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惶恐”和“内疚”。“出国以后,我本来以为心理压力能够缓解,但事实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说,“一方面,我逃避责任,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心理上进一步的打击;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仅没有接受原来的处罚,又进一步触犯了中国法律,是罪上加罪。”


2015年6月,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他开始真正反省自己,从而下定决心回国自首。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文章称,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以来,桂敏海写下多份悔过书。他说,在下决心回国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要承担我自己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对于“失踪”事件,文章引述桂敏海声明称:“我回国投案自首是我个人自愿的选择,和任何人无关。这是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希望任何个人和机构介入或者干预我回国的事情,甚至进行恶意炒作。”


桂还表示,“我虽然有瑞典国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的根还是在中国。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够尊重我个人的选择,尊重我的权利和隐私,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文章最后还指出,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在配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