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早前卷入不当酬酢及馈赠风波。香港律政司发出声明指,基于没有充分证据的考虑,决定不作出检控。但强调不应被理解为律政司认同汤显明的行为或当中的任何部分。
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律政司表示,廉署于2013年4月收到有关汤显明的投诉,于2013年5月14日成立专责调查小组就投诉内容展开全面调查。在收到廉署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律政司对案件进行研究,并委托海外御用大律师(Jonathan Caplan QC)就应否向汤显明提出检控提供独立法律意见,2015年10月9日,他向律政司提交最终意见书,认为不论是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没有充分证据向汤显明提出刑事检控。
香港律政司在小心考虑适用法律、现有证据和御用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后作出结论,认为虽然汤显明的某些行为可被视为未能符合公众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检控,则并无合理机会可达致汤显明被定罪的结果。
因此,律政司指,就本案而言,不对汤显明提出检控的决定完全是建基于证据不足的考虑,不应被理解为律政司认同汤显明的行为或当中任何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