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限额,预计从目前1300万元(港元,下同, 234.74万新元),提高至1570万元。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17日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第45 条,订立《2016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修订)规例》,将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开支的限额提高。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提高选举开支限额是考虑到自2012年至2017年期间的预计累计通货膨胀率。有关附属法例将在2月24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