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3日对逐步开放小区一事作出回应,指相关计划是由党中央、中国国务院提出,目前仅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仍需要通过立法才能上升为法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公布,《意见》中称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引起中国网络舆论和部分业内人士的担心。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程新文庭长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解释,表示《意见》中关于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一事,是为了实现物和有关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展示与时俱进的城市发展理念,符合当今世界的潮流和发展趋势。


不过,该计划目前仅属于党和国家政策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对可能所产生的权益问题进行协调和保护,以妥善处理好相关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