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昨日被控一项暴动罪提堂,裁判官下令以共20万港元现金及人事担保批准黄保释。香港明报网报道,前副廉政专员、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国际反贪课程主任及客座教授郭文纬称,对事件非常愤怒,并建议民间尽快成立“法庭监察”将“不合理的判决”及法官的名字公诸于世,并加以跟进。


郭文纬在《大公报》撰写题为《为何黄台仰可保释?》的文章称,保释最主要考虑有否干犯严重罪行,如明文规定任何被控谋杀、强奸案的被告都不能保释,另外则是有否机会潜逃。他说,黄台仰案中,煽动暴动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今次“暴动”引致百多人包括90多名警察受伤,更涉嫌藏有可以制造炸弹的材料。


他还说,旺角冲突发生后,黄就躲藏不再露面,直到警察到其“躲藏地点”,仍反抗不肯开门,要警察破门才能作出拘捕,证明他是极有机会潜逃。


郭文纬称,黄台仰是“极度危险的恐怖分子”,在这情况下相信所有国家的法官都不敢批准保释,但香港的裁判官却在检控官极力反对下仍然批准,“可以说是一个国际的大笑话”。


文章指,整件事难免令人怀疑,裁判官本身是否“有问题”,若法官知道自己或家人的身份,包括政治取向,及他要处理的案件有利益冲突的话,他应该申报而拒绝办理案件,如果没有申报而继续处理便属偏私,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涉及妨碍司法公正。


他认为,律政署应马上向上诉法庭申请要求取消担保,而从“占中及有关暴力案件”给市民一个感觉是“很多法官都怀有偏见,对犯罪者从轻发落,因而变相鼓励暴力”。


郭文纬建议,民间组织应该尽快成立“法庭监察”,将不合理的判决及法官的名字公诸于世,并加以跟进,看看其中有没有滥用司法程序的证据,“令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及裁判向全港市民负责”。


郭文纬昨日也在《头条日报》博客撰文谈及事件,建议网民努力“起底”,“看看有没有足够证明他(裁判官)和家人跟泛民政党的关系,和他的政治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