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涉及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及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疑于前年11月在旺角占领区违反禁制令的第二批刑事藐视法庭案,律政司于4月提出传票后“甩辘”,未有在14日限期内呈交文件,去年7月透过修改本案原诉传票,取得许可继续检控。辩方大状质疑修订无效,律政司没有司法管辖权继续案件。法官周家明一连两天聆听双方陈词后,今指押后颁下裁决。


据星岛日报报道,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指,法庭可行使酌情权,就律政司的单方面申请发出许可。


辩方资深大律师潘熙则指,律政司单方面提出更改传票及申请第二次许可时,一直未有根据高等法院讼费规则支付申请费1045元,律政司声称单方面申请许可不用付款是不合理的。


双方同意20名被告的案件在审讯时可一并处理,预计审讯约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