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近期接连有学生自杀,教育局成立专责委员会,分析学生自杀成因。昨晚起网上流传一份“不自杀契约”,称是教育局的预防学生自杀的措施。不过,翻查资料有关文件出自教育局2011年出版的《学校处理学生自杀问题电子书》。有心理学家亦指,在临床心理学中“立约”确是其中一项辅导手法,背后也有一系列评估,契约只是其中一个工具。
据香港明报报道,网上流传一份出自香港教育局文件的“不自杀契约”,内容为“我,承诺由_____至_____期间不会伤害自己或自杀。”
有网民质疑契约的效果,又指政府“官僚作风”,想推卸责任。香港心理衞生会总主任余健新和临床心理学家叶妙妍今早接受《明报》访问指,社工和心理学家确会以“立约”(contracting)处理有高自杀风险的个案,让受助者自杀前记起自己承诺过的事,增加求助机会。
余指,“立约”未必是一份文件,可以是口头承诺。内容大概是当受助人想结束生命时,会先致电社工。余健新指,自杀是一念之间,若在这一刻间,可找到人倾谈就有转机,因此契约的目的是希望自杀者伤害自己前打一通电话,让跟进的心理学家、社工可和他倾谈,知悉他的位置,或通知家人。
叶妙妍指,契约只是辅导过程其中一个工具,不会单独使用。在使用契约前也要有深入的评估,会以个案有没有抑郁、失眠的情况、出现自杀念头的频密程度等等,评估其自杀的风险。而契约也只是与受助者个别使用,不是放在网上让人随意下载使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