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今早台北内湖1名4岁女童惨遭陌生男子当场割喉,身体与头部分离死亡。对此,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今下午受访哽咽表示,1年内已经发生2起女童遭割喉丧命的凶残事件,到底社会要容忍到什么程度?社会对孩子的司法公平正义与保障在哪里?
据自由时报报道,王育敏也提案新增刑法第271条之1,主张故意杀害12岁以下孩童者,处以死刑,盼立院通过修法,“对杀害儿童的人,处以极刑是台湾社会共识”。
王育敏提案说明指出,近年儿童遭随机杀害的案例频传,但鲜少行为人被处以死刑,量刑显不符合社会期待;未满12岁的儿童因身心发展未臻成熟,自我防卫与保护能力相对不足,且与加害人处于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易成为随机杀害的被害人。
王育敏表示,她提案新增刑法第271条之1,明定故意杀害未满12岁者,处以死刑,只有少数属于是杀子后自杀的案例,才判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