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籍渔船“东圣吉16号”日前在西太平洋“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鱼时,遭到日本政府公务船违法扣押并强索保证金,台总统马英九27日召开国安高层会议,邀集副总统吴敦义、行政院长张善政与外交部、海巡署、国防部、农委会等相关部会首长研商具体因应对策。


台湾联合报报道,马英九在会上严正声明三项台政府立场:


第一,捍卫公海捕鱼自由: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对于岛屿的定义,日本“冲之鸟”是“礁”不是“岛”,毕竟不到三坪的大小,绝非“适于人居与本身经济生活”的岛屿,因此不能主张两百海里专属经济海域与大陆礁层权益,台湾坚决捍卫台湾渔民拥有公海捕鱼之自由。


第二,反对日本违法扩权:日本迳自定义“冲之鸟礁”为“冲之鸟岛”的主张,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属于违法扩权主张,台政府不予承认。而日本在公海扣捕台湾渔船并强索保证金之行为,系侵犯台湾渔民依据该《公约》第87条第1项第5款,有关公海捕鱼之自由。


第三,强力维护渔民权益:政府基于维护台湾渔民于公海捕鱼自由,不予承认日本在“冲之鸟礁”之违法扩权主张,未来政府将在该处公海海域强力护渔,以维护台湾渔民应有权益。


马英九要求行政院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冲之鸟”是礁不是岛。各级政府机关用语,未来均称为“冲之鸟礁”,而非“冲之鸟岛”。其次,强力交涉。外交部与台驻日代表处即向日方表明严正立场并强力交涉。第三,全力护渔。台湾海巡署与农委会渔业署就当地公海捕鱼,提出具体护渔方案并立即切实执行。


马英九请外交部立即着手研议,就本案寻求其他国际途径解决之可行性,以确实维护台湾应有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