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韩国偶像团体EXO前中国大陆成员鹿晗赴台湾拍摄综艺节目《我去上学啦》,却被曝出持自由行观光签注,涉嫌违法打工。台湾移民署表示,鹿晗来台从事活动与申请许可目的不符,除限期出境,未来至少2年内都不能来台。


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移民署证实是接获检举,检举人指称鹿晗持“自由行”观光入台证来台,根本不能工作,违反就业服务法,但鹿晗工作情形却每天上娱乐版面,还有影迷在鹿晗下榻饭店全天等候,就是希望等鹿晗下工后能看一眼,检举人要移民署依法处理。


台湾移民署查访发现,鹿晗确持“自由行”入台证,依法不能参与摄录节目等工作;移民署说,尽管无法确认鹿晗是否有领台湾一方的薪水,是否为“非法工作”尚须认定,但至少确认鹿晗来台活动与申请入台许可目的不符。


台湾移民署根据相关法令,限令鹿晗10天内离境,若鹿晗明知故犯继续从事摄录活动,将立即强制出境。移民署指出,鹿晗将被移民署列为管制对象,未来5年都不能再来台湾,但2年后可申请来台工作。


移民署表示,在查访鹿晗过程中,也查访剧组人员与其他艺人,发现整组人马中只有鹿晗不合规定,其他人都持专业签证入台工作。移民署表示并未要求剧组停止录制节目,剧组停拍可能有其商业考量。但稍晚包括张丹峰等艺人剧组已被目击抵达桃园机场搭机准备离台,快刀结束台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