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为配合一带一路发展,中国推动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协助亚洲发展基建。香港亦正争取成为亚投行成员,并争取亚投行在港设立财资中心。为便利该行在香港运作,香港政府将在今日刊宪,确立亚投行在香港的法律地位,以及在司法程序、入境限制、外汇管制、缴纳税项等方面的特权及豁免权。此外,政府亦将亚投行列作《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多边机构,并归类为专业投资者。
据星岛日报报道,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政府拟落实《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令》,承认亚投行在香港的法律地位,以及在法律框架下的特权及豁免权,包括银行具备签订合同、提讼等法律能力;亚投行对一切法律程序享受豁免,惟因行使筹资权、债务担保权而引起的案件,则不获豁免;亚投行人员如董事、行长等,在入境限制、外国人登记要求及国民服役方面享有豁免权,并在外汇管制享有便利;亚投行拥有的资产、业务等,免除缴纳一切税收,亚投行人员的薪资、报酬亦不予征税;亚投行资产亦免于任何行政或司法的搜查、征用等。所有建议将于今日刊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