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9月香港立法会选举将至,有政党打正旗号主张“自决”、“港独”参选,选管会主席冯骅日前指出,选举主任有权检视候选人参选条件是否符合法律,并决定有关提名是否有效。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质疑,选举事务处前线人员有否足够法律知识判断政纲符合基本法与否。
据明报报道,杨岳桥今早在商台节目称,基本法除了列明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外,亦有保障言论自由,港独或自决主张是否违反基本法,需要法官经过多重辩论才可以决定,贸然将决定权交给选举主任并不公道。
至于需否咨询律政司意见,杨岳桥表示自己多次向选管会查询,到底在哪种情况下会咨询律政司意见,但都未获回应。他表示有些事情交给前线选举事务处主任决定,有些就交由律政司决定,但又不公开理据和原因,令人难以捉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