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自二○○二年提出后,被国民党挡下三○六次,从第五届立院推动此案迄今,这项草案昨天(6月6日)终于在第九届立法院初审通过。
据自由时报报道,根据草案内容,未来行政院下将设置“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包括政党及其附随组织,如救国团、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团体财产都须申报。
全案提报院会审查前,仍须经朝野协商。内政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陈其迈表示,接下来有一个月的协商期,若无协商结论,即可在院会议决处理,最快七月上旬可处理,目标还是希望本会期能三读通过。
台湾立法院内政、财政、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联席审查通过“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在审查过程中,国民党立委虽祭出杯葛策略,但仍阻止不了,最后集体退席抗议、主动弃守审查。
初审通过的草案规定,政党财产经费除党费、依法接受的政治献金、党的补助金及相关孳息外,政党、附随组织自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今,取得或交付、移转、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于条例公布日还存在的现有财产,都推定为不当党产。
至于不当取得财产的定义,是指政党以违反政党本质或其他悖于民主法治原则之方式,使自己或其附随组织取得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