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新政党“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就《立法会条例》规定年满21岁才可参选立法选举的条例,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请,却遭到高等法院驳回。
星岛日报报道,黄之锋以上述条例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为由,提出了司法覆核申请却遭到驳回。他亲自前往法庭领取判词并在庭外表示,不认同法院指相关议题属于政治问题,但他仍尊重法院的决定。
黄之锋表示,虽然自己无法参加今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但希望新一届的立法会中,会有议员能代表青年,争取将参选年龄降低至18岁。此次的司法覆核申请虽然被驳回,却不会影响“香港众志”成员参选今届立法会的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