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关于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公告。公告称,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根据新的核算方法,国家统计局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GDP(国内生产总值)数据。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就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今年上半年GDP核算的影响答记者问时表示,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中国各年GDP总量有所增加。由于各个季度均有研发活动,因此每个季度GDP总量都相应有所增加。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已对1992年1季度至2016年1季度的GDP数据进行了重新修订。从今年1季度的修订结果看,GDP总量增加1.3%左右。2季度将继续使用新的核算方法。


从增长速度看,由于研发支出增长速度比GDP增长速度相对快一些,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理论上GDP增长速度将有所上调。但是,由于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很小,研发支出与GDP的增速差异并不大,因此其对GDP增速的影响十分有限。从2016年1季度GDP增速变化情况看,因核算方法改革增速变化幅度只有0.0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