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文件,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面对外界“两年不足60单”、“彻底失败”等等的质疑,监管部门如何看待这个本就小众,如今确实客户寥寥的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呢?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简单地说,就是提前消费老人身后房产的价值,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晚年生活。


2013年,中国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中国将逐步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2014年6月,保监会发文宣告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地方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至今已经过去两年有余,不过,试点产品和投保数据上看,确实“不够规模”。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据了解,自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以来,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公司在售的“幸福房来宝”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两年、一款产品、不足60人投保,此前这样的试点数据在网上引发过很多吐槽,认为试点失败,产品不符合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