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选管会要求香港立法会参选人签署“确认书”表示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身兼港区人大代表的自由党荣誉主席刘健仪出席《城市论坛》时表示,是否接纳参选人成为正式候选人,决定权在选举主任。根据法例,选举主任有权收集参选人资料,以判断是否具参选资格。她认为毋须到武装起义程度,有透过言论推动“港独”的行动,也足以令选举主任考虑参选人是否合符资格。
据星岛日报报道,出席论坛的民建联大律师、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认为,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合符法律。但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认为,立法会条例并无列明禁止提倡“港独”人士参选,反对选管会可单凭参选人口头提出“港独”便剥夺市民的参选权。中大学生会主席周竖峰认为,主张“港独”人士被禁止参选,做法是以行政打压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