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国家旅游局昨日发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对于安排购物场所或付费旅游项目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定。


据新京报报道,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明列,并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做出准确详细说明,游客要签字确认。


如果诱骗旅游者参加购物,旅行社将面临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