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地下教会长老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今天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新华社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8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10余家境内外媒体的记者共48人旁听庭审。


报道称,被告人胡石根,男,1955年11月出生,江西南昌市人,曾于1994年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满释放。但其没有悔改。


公诉人指控,胡石根自2009年后,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派勾洪国赴境外接受反华培训。期间,胡石根与周世锋、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此后,胡石根进一步强化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使翟岩民组织一些职业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传唤证人刘某平(另案处理)出庭作证,公诉人、辩护人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刘某平在证言中说:“胡石根讲的都是什么地方发生了敏感案件,需要怎么炒作、怎么提供支持,他的主要思想就是利用各种敏感案件引发各种矛盾,给政府施压,推翻中国的现行体制,在中国实现 颜色革命 。”


证据显示,2015年5月,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室一名袭警人员被执勤民警当场击毙。事件发生后,胡石根授意翟岩民组织人员前往庆安进行非法聚集炒作,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报道引述胡石根供述称,“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想让更多的人认同我,引起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所有的敏感事件我都关注,我就想用这些敏感事件推动我的和平转型理论。”


根据指控,胡石根还企图整合“民运圈”“死磕派律师圈”“职业访民圈”等,来壮大参与“推墙”运动的力量。2015年2月,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周世锋、李和平、翟岩民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积极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多名证人证言印证,这次聚会不是一次简单的吃饭聚会,而是一次交流、完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策划、实施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聚会。


对此,胡石根供认称:“我多次在同城饭醉中,向一些律师、访民大谈自己的和平转型理念,提出转型的三大因素三个阶段和五大方案 。我把这些理念灌输给其他人,就是想达到颜色革命的目的。”


报道指,在实施“推墙”运动的过程中,胡石根还与境外反华势力深度勾连。2014年3、4月间,胡石根指派自己的“接班人”勾洪国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参与的具有反华性质的培训。据报道,胡石根在供述中说,“这个领袖营有藏独、疆独的代表参与,学一些理论和技能,理论就是反对中共,技能是怎么对抗中共政府,怎么对抗执法等。”


2015年7月9日至9月期间,中国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抓捕逾300位维权律师及人士。“709事件”发生后逾一年,案件昨天在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开审。维权人士翟岩民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除翟岩民外,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世峰、地下教会长老胡石根和维权人士勾洪国本周均在天津受审。新华社在其官方微博称,翟、胡、周、勾的审判可能持续四天,每天开庭审判一人。